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吊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审批除按通常的要求进行外,还应执行如下规定: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的吊装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2.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的吊装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再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实行总承包管理的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
对于搬运一些较重的重物,地面比较平整的场合,可以选择履带式搬运小坦克,使用履带式搬运小坦克时,如果地面不够平整或者地面不够坚硬,可以选择在地面铺上钢板。如果地面凹凸不平,有障碍物的场合,我们建议使用越障碍式搬运小坦克。对于在搬运过程中需要转弯的场合,我们建议使用转向搬运小坦克。
对于尺寸长的大型重物,我们建议使用组合式搬运小坦克,在使用组合式搬运小坦克中一定要选择相同规格的搬运小坦克,避免搬运小坦克高度不同,在搬运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危险。
对于地面不同,我们还有PU胶轮和钢轮供您选择,PU胶轮对地面要求不高,主采用高强度PU材质,稳定性好,抓地力强,能够保护地面,不对地面产生伤害。钢轮承载能力强,配备的搬运小坦克大载荷即为平时作业的常用载荷;因其钢结构无弹性缓冲作用,对地面要求较高,适用于高强度地面和大吨位设备搬运。
2、起重设备
(1)半机械化吊装设备。半机械化吊装设备按结构和吊装形式不同,分为独脚桅杆、人字桅杆和桅杆式起重机。
l)独脚桅杆。按制作材料的不同,可分为木独脚桅杆,钢管独脚桅杆和用型钢制作的格构式独脚桅杆等。木独脚桅杆的起重高度在15m以内,起重量在20t以下;钢管独脚桅杆的起重高度一般在25m以内,起重量在30t以下;格构式独脚桅杆的起重高度可达70余米,起重量可达100余吨。
2)用圆木制桅杆式起重机起重量5t,可吊装小型构件;用钢管制作的桅杆起重机起重量达10t左右,可吊装较大型设备;用钢格构式桅杆起重机可吊装15t以上的大型设备。
(2)机械化吊装设备。安装工程常用的机械化吊装有汽车式、轮胎式、履带式和桥式起重机4种类型。用于大型设备及大直径的管道吊装。